2019-06-27
律师老师:
你好!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个超市,资金是三个人合伙,拟定各出10万元。请问:1.去工商所办营业证,上面的业主是一个人的名字,还是可以同时写三个人的名字呢?2.在办证前是否写个协议,说明这个超市由三个人共同所有,这样能否可以保证每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呢?
刘昌
刘昌:
你好!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只能是一个人。你们不仅应该有协议,而且应该有公司章程。这是办理公司登记所必需的手续。如果为了长远发展的需要,你们还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。
根据你提供的情况,你们应该开个有限公司,而不是合伙企业,若开合伙企业,以后的债务,将由你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则是以公司的财产承担,个人只是以出资额承担,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个人只要出资到位,没有抽逃资金,则不需再承担责任。不管是合伙,还是公司,都应有个协议,合伙企业,叫合伙协议,有限责任公司叫公司章程,协议主要是约定,每个人的出资、收益的分配、负责人、债务的承担、经营的期限及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等。